时间: 2023-09-14 19:13:06 | 作者: 整木定制
1.3.1 关心公司,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爱护公司设备、设施。
1.3.2 认真贯彻公司“开源节流”的方针,在工作中力行节俭,不浪费公司资源。
13.3 从全局出发,树立良好的合作意识,团结、真诚协作,达到畅顺、高效率的工作绩效,切实服从经理的工作安排和调度,如有异议,必须做到“先服从后投诉”。
1.3.4 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推诿,勇于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从中吸取这次的教训,不断的提高工作水平。
1.3.5 未经公司经理授权或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展开业务或在外兼任获取薪酬或间接利益之工作。
1.3.6 未获批准,不准将本公司的办公用品、公用工具、设备、设施等擅自赠与、转租、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1.3.9 必须将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和服务技巧贯彻落实到言行中,语言文明礼貌,对业主提出的质疑要耐心、细致地回答或解释,不得推脱。
1.3.10 对设备、设施及商家或业主报修项目应及时认真地处理,正常的情况由当班员工处理完毕。
1.3.11 对上门服务应注意商家或业主屋内卫生,必须穿鞋套,不得损坏商家或业主物品,如移动物品,需经商家或业主同意,收费时应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并经商家或业主签字生效,服务完毕,应将工作场所打扫干净。
2.1.3 具有较强的专业相关知识,全方面了解住宅和商业内各种设备的基础原理。能够对下属进行技术指导。
2.1.4 掌握机电工程设计基础知识、熟悉电子通讯设备、计算机、暖通、空调、给排水设备、电梯等的使用和维护管理,熟悉基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与法规。
2.2.2 负责组织人员对购物广场物业接管验收和交接工作,负责住宅区全部工程资料的交接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主力店、次主力店、商业街内商铺的入驻装修管理及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
2.2.3 负责购物广场所有商家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协调公司与开发商的各项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
2.2.4 负责时代广场内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督导和管理工作;负责签发工程部上报公司的各种文件、报表、通知和内部管理规定;建立完整的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
2.2.5 负责突发性的设备故障处理与人员调度,并组织调查设备事故原因,制订预防措施。
2.2.6 负责对设备保修单位维护保养工作的联系、协调、监管及质量评定,根据设备的特点制订或审核各类设备的年度、季度、月度、周预防性检修保养计划,并监督落实。
2.2.7 检查交接班情况、巡查情况,回访维修情况,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尽快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具体的技术性检查。
2.2.8 制定和审定员工素质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做业务技能、服务意识、基本素质的培训;
3.2.2 具体负责时代广场内各类设备、设施的操作、维修保养、业主的报修项目及对员工的培训。
3.2.4 对维保所需配件来管理,各类设备正常运行资料的记录与管理,维修资料的管理。
4.2.3 参加设备故障的抢修工作,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时代广场内的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4.2.4 根据预防性维修及保养计划,认真完成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5.2.1 机电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提高技术技能,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必须持有相关的技术证件。
5.2.2 机电设备正常运行期间,须确保其安全运行,随时巡查,并作好相关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2.3 所有设备运行期间须24小时有人值班并巡查,及进发现问题并作出有效处理。重大故障或紧急事件时须沉着冷静,及进通知相关人员并作应急处理。
5.2.4 设备停止运行期间,须按时检查并试运行。所有设备须制定详细维修保养计
5.2.5 所有设备的操作和检修须按说明书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省略操作步骤。严禁在设备启动前不作检查。
5.2.6 按说明书规定更换设备零部件、冷却液、润滑液等,严禁设备疲劳运行或带病运行。
5.2.7 保持设备房内干净整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备房,设备设施专用工具或备件等须造册登记,摆放整齐并保管好。
8.3.1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干私事、酗酒聊天等。
8.3.2 值班(夜班)人员应处理好本班报修工作,不能处理的应注明原因。发现设备故障应马上排除,如无法处理应及时向主管或值班总负责人反映。
8.3.3 应按规定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巡查其它设备、设施状况,发现设备故障应马上排除,如无法处理应及时向主管或值班总负责人汇报。
8.3.4 认真填写好各“机电设备运行日志”和《工程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及其它相关记录。
8.5.3 交班人员一定详细介绍其值班情况、机器运行情况及存在的未处理问题。
8.6.3 交接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事故处理。
9.3.1 所有钥匙任何时候须有不少于一把备用,所有备用钥匙须造册登记。
9.3.2 各设备设施房的钥匙应清楚标明,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专柜中;钥匙专柜由工程主管掌管。
9.3.3 在正常情况下,各设备设施房的钥匙不能借给外单位人员或其他各部门人员,如特殊情况下,必须经主管同意并填写《领(借)用钥匙登记表》;
9.3.4 工程人员用钥匙,须填写《领(借)用钥匙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工程人员离开本部门,所有钥匙须缴回。
9.3.5 钥匙丢失或损坏时,当事人应填写《钥匙丢失/损坏申请表》,工程主管查实后填表补回。
9.3.6 工程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领用钥匙,熟悉各钥匙的使用范围,并承担相应责任,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填写《钥匙月库存统计表》。
维修管理人员服务于正荣时代广场商家及业主,快速优质完成商家及业主的每一起报修任务,圆满地处理好每一起投诉是维修人员的职责,让商家及业主满意是我们工作的目标。
1.2.1维修员工一定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以达到维修时能准确判断,处理快速。
1.2.2 讲究文明礼貌,注重言行举止,尊重商家及业主,急商家及业主所急。
1.2.4 尽力做到当天的维修投诉当天处理完,实在无法完成的必须向商家及业主解释清楚,做到维修及时率达到99%以上,维修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2.5 确保商家及业主用水用电安全正常,按时抄表,维护商家及业主利益,做到有错必纠。
1.2.6 所有员工必须定期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确保时代广场内所有机电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规范工程部内部管理工作,确保内部管理高效有序,为商家及业主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3.1 按时上下班,上午12:00分和下午18:00分前不能提前下班或吃饭,中午上班不能迟到。
2.3.2 上班时间内无具体工作时,原则上在办公室等候,需外出巡查设备情况时须告知主管,不得办私事。
2.3.4 及时处理维修申请单,不得积压。上午11:10和下午17:10以前的维修单,必须及时处理完毕,有些维修如情况紧急或商家业主有特殊要求的,不管加班与否,都必须在当天处理完毕。当天无法处理的都必须在“维修情况”栏内注明原因,每个维修单处理完毕后须商家业主与维修人员签名。
2.3.5 上门维修时须带工具袋(箱),必备工具都放在里面,以节省时间,增加工作效率,少跑路,多干活。
2.3.6 服从主管安排,每天上班后先在办公室报到,等候分配一些重点的突出的或需多人合作的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处理,各人分头工作。
2.3.7 紧急情况时工程人员(接到通知)须立即赶到现场,等候分配工作或作应急处理,直到事故处理完毕才能离开。
2.3.8 服务态度作为上门维修服务的一部份,每个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素质,工作时认真负责,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3.9 工作时务必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讲科学、多商量、不蛮干,配电房、水泵房或高空作业等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工作。
2.3.11 工程部主管,每天至少巡查各设备设施一次,检查各班值班巡查情况,每星期不定时抽查不少于1次,抽查内容见《工程部抽查表》。
2.3.12 主管(领班)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含经理交待事项、机电设备是否已到检修时间等),将当天工作安排下去。
2.3.13 各当班维修人员原则上(除值班人员外)无维修单时应在值班室等候待命。
2.3.14 各当班维修人员出去维修,(含有偿服务和公共维修),应注明时间,回来交单时应注明完成时间,并且尽量让商家业主写上意见,以备查单考核,具体见《维修单》。
2.3.15 关于机电设备大型的水电系统等的更换,由经理安排填写维修单,其余参照4条办法。
2.3.16 土建人员的维修工作,经理(主管)应以抽查的办法,检查完成的工效。
2.3.17 所有的维修,经理(主管)及维修人员应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来随机处理。
3.1 本时代广场所辖范围内零星工程须尽量做到自检自修,在人力或技术方面确有困难时可申请对外委托施工。
3.2 零星工程对外委托施工,须由维修责任人申请,填写对外委托维修申请单,由工程主管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考查,报经理审批后方可施工。
3.3 所有外委零星工程申报同时须做好材料预算,工期预计、所需人工费用及施工开始日期等。
3.4 对外委施工单位或个人须考察其技术力量和人员素质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3.5 施工前工程主管须组织维修责任人及施工方拟定详细施工方案,施工方人员须按所拟定方案进行,施工时对施工地点是否有水、电、气等经过应作详细了解,如有须作明显警示牌,施工完毕后恢复原有水、电、气等标志。
3.6 施工前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如施工中有对行人或车辆等造成安全隐患时,须作相应警示或防护。
3.7 施工期间维修责任人应对施工全过程跟踪,工程主管应定时巡查,对施工所用材料须严格发放和保管,杜绝材料损失。
3.8 施工完毕后由施工方申请,由工程部主管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填写相关验收报告呈报经理审批。
4.3.2 由前台或工程人员预约大致上门维修服务时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超过预约时间10分钟,特殊情况须与客户沟通并取得同意。
4.3.3 工程部主管根据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的工作。维修人员安排应以本项专长和上门快捷为原则。
4.3.4 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报修项目进行确认,并向客户告之收费标准,客户同意后才能开始维修。
4.3.5 上门维修整个过程应注意文明礼貌,现场清洁卫生,移动室内设施须有商家业主同意,损坏东西要致歉并按价赔偿。
4.3.6 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清整工作现场,检查试用。按《维修项目收费标准》,在维修单上注明各项费用金额,并请客户签名认可。
4.3.7 维修人员在《维修单》中维修情况栏内注明情况,并签上维修人名字,将第一联交客户,第二联交回工程部主管存档,第三联交前台转财务部作为计收服务费用的依据。
4.3.8 月底对维修内容进行统计,填写《工程部有偿服务登记表》,并对维修内容进 行抽查回访,统计零修及时率与合格率。
5.3.1 公共维修由前台统一派单或口头通知,口头通知维修服务在维修完毕后须补单确认。
5.3.2 工程部主管根据维修内容派人派工,并对维修内容进行规划设计,并作出人工、材料、工期等的预算报经理审批,日常小修可直接由维修人员在仓库领
5.3.3 维修人员做好维修前的准备工作,(如工具、材料、安全防范措施等),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规范机电设备设施维修程序,确保机电设备设施运行良好,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
6.3.1 机电设备设施应造册登记,并制作登记卡,登记卡内容应详细准确。
6.3.3 机电设备设施的报修由工程部人员根据维保计划,现场运行情况或故障填报《机电设备设施维修报批表》,工程部经理根据维修内容确定方案,主管(领班)负责维修现场的组织、指挥、监管。
6.3.4 参与维修人员应严格按方案、按步骤操作,前期准备工作要细致到位,维修标志、警示、隔离物等要齐备,维修人员必须具备本项目维修之资格。
6.3.5 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须清理现场,待主管确认后对机电设备设施进行试运行,24小时内应加大对维修现场的巡查力度。
7.3.2 所有设备房应有2次/月清洁卫生,做到干爽、不湿滑、无杂物等。各箱柜内无灰尘、油渍、结碳等。
7.3.3 照明灯光稳定,有足够的高度。经常检查备用照明工具,确保齐备良好。
8.1 本体维修基金属各楼宇物业业主共有资产,以每栋房屋为单位,由该栋房屋的所有业主按合同各自房屋的建筑面积分担和享有。
8.2 业主自该栋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保修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按月向管理处缴交本体维修基金,业主发生变更时所交的本体维修基金不作退还。
8.3.1 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屋盖、梁、柱、墙体等)抗震结构部位(包括构造柱、梁、墙等),外墙面、楼梯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屋面、本体共用排烟管(道),电梯、公共水池、加压水泵、本体上下水管道,消防设施、机电设备、公共天线、共用防盗监控设施等。
8.4 本体维修基金的30%用于房屋本体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70%用于房屋本体共用部位中修以上的维护工程。
8.5 本体维修基金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设立专用账号存放本物业的本体基金帐内。
8.6 房屋本体的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金额1000元以下的由管理处主管签名后支付,中修以上维修工程或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上时,需业主委员会或该栋房屋50%以上业主书面同意方可支付。
8.7 房屋共用部位的大、中、小修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当小区本体维修基金不够支出时,经业主委员会决定,由全体业主分摊,单栋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不够支出时,经业委会或该栋50%以上业主书面同意,由该栋各业主按规定分摊。
8.8 中修以上维修工程,管理处应向业委会提交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并审议通过。业委会应在收到管理处的计划后15日内做出答复,急修工程应在7日内做出答复,业委会逾期视为同意。若业委会或该栋房屋50%以上业主不同意使用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处认为有充足理由使用,可由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区住宅管理部门核准后实施。
8.9 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由管理处每3个月公布一次,并接受有关部门和业
8.10 经业委会或所维修养护的单栋房屋50%以上业主同意,日常小修可以超出本规定的本体基金比例。
2)配电房的一切操作都必须由两名正式电工来进行,一人操作另一人唱票及监护。
4)当高压电源突然停电时(非本配电房故障时)应立即拉开失电线低压配电柜总开关,启动应急发电机确保应急负荷用电,同时与上级供电部门联系,并做好相应记录。
2)变压器运行声音、温度是否正常、低压柜主进及各支路负荷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电流运行是否平稳。
3)电容补偿柜运行和交流接触器及配件、补偿值是否正常,三相负荷是否平衡,三相电压是否相等。
1)运行中的低压配电柜发生事故或故障(如跳闸、停电)运行人员应迅速正确地进行判断和处理,分清事故情况,事故或故障不明时,不应自行处理,以免事故扩大,处理程序见《停电应急处理规程》及《停电应急处理人员安排表》。
2)处理事故或故障时,应设法保证配电房自用电源及重要设备的电源,并将处理过程及故障详细记录在《配电房故障记录》中。
1.4.1 保持配电房干净、整洁、通风、无杂物。专用工具及备件摆放齐整,并有清册记录。
1.4.3 进入配电房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并有上岗证,严禁不相关的人员进入配电房。
1.4.5 配电房应张挂配电系统图,值班人员应明了配电负荷分配情况,及时调控。
1.4.6 配电房内应有相应保护措施和相关警示说明或标志,应配备安全保护用具。
3)检查风叶及传动皮带等是否正常,检查机身各处是否有漏油及其它连接松动现象。
4)一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5秒,连续两次启动不成功,应间隔2分钟再启动,如重复三次不能启动,则应查明原因。
5)发电机正常供电运行后,应注意观察各仪表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7)市电恢复供电后,按启动程序逆操作转换市电。停机前应保持空载运行5 分钟以上。
10)在运行中,确保发电机组正常安全运行,必须用看、听、嗅、摸四结合方法对机组进行检查。
2.4.3 发电机房内严禁烟火,标示明确,普通灭火设施齐全,CO2灭火系统处在正常监控状态。
2.4.4 发电机非使用时应定期试运行,时间每次不少于15分钟,每次运行应有详细记录。
2.4.5 有明确岗位责任人,有详细的维修保养计划和记录,以及故障处理记录。
1)具有电梯操作上岗证者操作电梯,检查电梯轿厢相,控制箱、电梯井及井底情况,一切情况正常后可开启电梯。
2)检查轿厢是否平稳,是否有不正常声音,警铃、对讲电话、风扇等是否正常。
4)检查接触器,继电器是否正常,无异声,接点无打火积炭、熔焊、烧蚀等现象。
5)自动门传动机构,安全触板传动机构动作是否正常,开关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轿厢门限位开关、减速开关、门锁接点等有无损坏。
3.4.3 电梯的操作和维修必须由具有上岗资格者完成,电梯必须有明确维保责任人,电弱须有明确的紧急困人解救小组和解救方案。
3.4.4 电梯专用钥匙、专用工具由专人保管,造册登记,使用人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3.3 机房须有足够的照明,查看钢丝绳或钢带上的楼层标记确定停放位置。
4.3.7 将放在制动器上的抱闸扳手向下拉,使制动器慢慢松开,另一人转动手轮向左向右,以较易扳动方向为准。操作时应断续动作(一撬一放)使轿厢内逐步移动。
4.3.9 如轿厢停于最上层或最下层,不可只撬开制动器令,轿厢自由移动,而应在 撬开制动器的同时把紧手轮并用人力盘绞,使轿厢向正方向移动。
1)火灾自动报警时,首先看其显示屏报警部位为几层几区,并到指定位置查看。
2)当确定有火灾时,启动联动系统,切断非消防电源,切入应急电源启动发电机,把电梯全部迫降到一楼,消防梯供抢险人员使用。
5.3.2 检查火灾自动报警柜内各接口是否松动,线 擦拭设备,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等。
5.3.4 检查柜上各显示灯是否烧坏,各按钮开关是否在正确的位置上,指示准确无误。
5.3.5 检查各消防报警设备,消防反馈设备的正常功能,发现故障立即检查维修。
5.4.1 消防联动监控中心须有专人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严格作好各种记录。
5.4.2 消防联动系统维保责任人须有消防上岗证,按维保计划定期维保,确保整个系统发挥正常功能。
5.4.3 消防联动设施为消防专用,严禁挪作它用,专用工具、专用设备应保管理良好。
5.4.4 发现消防联动系统的报警须立即弄清原因,按操作规程处理,发现故障须立即排除,所有系统的报警或动作都须作详细处理记录。
说明:每日运行巡查人员按以上时间巡查签到,发现问题作记录并报告,各消防管道及设备设施巡查记录在此表内。
4)启动水泵,注意观察启动电流,运行3分钟至5分钟,听有无异常杂音,观察各管路是否有漏水现象等。
1)检查各部的螺母、泵体与管路、截止阀、闸阀、轴承、地脚螺栓等机械部分连接是否松动及完好。
3)起动开关柜内电气与仪表,接触器,开关是否完好,电流、电压、压力表是否正常。
5)对于消防泵、喷淋泵等正常情况下不使用的设备每半月或一个月启动1—2分钟试运转,并记录在运行记录本内。
6.4.2 水泵房的维修保养工作尽量不影响生活及消防供水,保持备用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制定周密完善的供水措施,保证水源供应不停顿。
6.4.3 供水设施应与排水设施隔离,供水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卫生知识和防范知识。
1.3.1 所有工程部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对本管理处所管水电进行认线 所有员工必须以身作则,凡与人串通偷水偷电者,一经查出将作严肃处理。
1.3.4 随时巡查,所有公共用水、用电须装表并有完整记录资料,发现漏水、电现象,随时维修,节约用水、用电
1.3.6 按时抄送水电表,并力求抄表正确、准时,每月将水电使用情况汇总报公司经理。
1.3.7 严禁私拉乱接、水电线路的更改。水电表的安装要经主管以上同意方可。
1.3.8 随时向各水电用户讲解水电使用要求方法,注意事项,对出现的问题多做解释工作。
1.3.9 抄表人员施行轮换制,由领班带队,最少2人抄表,除主管为固定外,协助人员每月更换,轮流抄表。
2.2 正常的维修保养应尽量避免停电(水),必须停电(水)时,需按如下步骤操作:
2.3.1 填写停水停电通知单,注明原因,停电的时间等,报公司经理批准。
2.3.2 将停水停电的通知提前一天公告各相关部门和用户,以期做好相应准备。
2.3.5 正常停电(水)时(应急抢修),应迅速判明原因,将情况向经理汇报。及时通过办公室前台和其它公示方式向用户公告解释停电(水)原因,恢复供电(水)的大概时间等。
2.3.4 市政停电(水)时,如接获通知则应按照第二项第2条进行,如未接获通知,工程主管应迅速致电供电(水)部门查询原因,同时按第三项进行。
2.3.5 停电(水)超过8小时,工程部门要组织人员尽量采取胜补救措施,内部系统应急抢修期间,工程人员须全部参加。恢复供电(水)按“配电房操作管理规程”和“水泵房操作管理规程”进行。
2.3.6 停电(水)应由值班人员详细记录,故障(内部系统)停电(水)分清责任人,将事故处理结果报告公司经理。
3.1 消防工作是广场物业管理的重点,每一个员工都要加强责任心,防患于未然。
3.2 时代广场项目建立健全消防现场抢救小组,各小组成员每月培训一次,掌握消防灭火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
3.3 工程维修人员应每月对消防监控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每日按班巡查,确保运行正常。消防监控应保持24小时由专业人员监控,随时记录监控情况。
3.4 安管人员要每两小时巡查一次,确保各处消火点设备齐全,各消防通道等畅通无阻,随时发现隐患,把事故处理在萌芽状态,安管及消防工程人员每月对物业内消防系统及消防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出总结报告给工程主管。
3.5 消防抢救小组成员由总指挥和十名左右队员组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对外公布消防抢救小组成员名单。
3.6 消防事故必须记录在案,事后应组织人员总结,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
4.1 消火栓(水)、喷淋系统(水)为消防专用设施,不得挪作它用。市政消防总伐非消防时严禁开启。
4.2.1 使用人填《消防水动用申请单》或《喷淋系统(水)停用审批单》。
4.3 安管部门设立消火栓、喷淋系统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每月至少对其配置设备检查一次,并签名确认,由每日值班之安管巡逻人员每天定时巡检。
4.4 工程部门每星期维保一次,确保消火栓(水)、喷淋系统(水)的正常使用功能。
4.5 工程部应在消火栓、喷淋系统位置设立明显标志,并标明水系统的走向。
5.2 公共用水包括办公用水、卫生清洁用水、绿化用水和其他工程维修用水。
5.3 公共用水设备的维修由工程部门按日常维修和计划养护进行。公共用水的监管由工程部、安管部及物业部巡查人员负责。
5.4 各公共用水的部门负责人须对本部门强调节水意识,制定用水节水方案,掌握节水方法。对浪费水源之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处以十倍水费的处罚。
5.6 公共用水点全部装设水表,由工程部每月底抄表统计一次,汇报公司经理。
6.2 公共用电由工程部门综合各方面意见,根据不同季节制定适当的开关时间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
6.3 公共用电的开关需明确责任人一名或两名,责任人由有电工操作证或经过类似培训的人员担任。
6.5 临时性的公共用电(如节假日等)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向公司经理汇报,同
7.1 生活用水由市政直供和2次加压两种形式供给。生活用水设管理责任人 一名,该责任人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卫生知识。
7.2 水电工应每周对加压水泵及管道系统检修一次,当日值班员每两小时 一次巡查,确保水源供应不停顿。市政停水或维修确需停水时须提前24小时以公告形式通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
7.3 整个系统应采取封闭式,以防受到污染,各水池清洗入口须加盖加锁,以确保安全,并防止非管理人员接近水源。各透气管口要采取倒口式并加网,整个系统外围应保持干净整洁,机房每星期清洁一次,水池外部每两星期一次。
7.4 按照深圳市二次供水的有关规定,对各水池进行每年两次定期清洗消毒,并由水质检测单位对水质采样化验并出具化验单,资料应齐全并由工程主管妥善保存。
7.6 每年对管道系统进行除锈刷漆一次,生活水系统管内的防锈除锈每年一次。
7.7 二次供水由专门管理责任人定期巡查记录,每月底向上级汇报供水系统和水质状况。
8.1 水系统跑水事故为紧急事件,所有工程人员同为参与处理责任人,工程主管为事故现场负责人。
8.2 发现跑水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部人员)应立即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工程部其它人员,并迅速查明跑水原因。
8.4 如果跑水对机电设施设施造成危险时应将机电设备设施转移(如果能转移,如电梯)到安全位置,如果不能转移则应先采取堵截或疏导水流,使之不影响机电设备安全。
8.5 如果水已进入强电系统,则应先断掉本系统电源,特别注意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8.6 处理事件的负责人随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经理汇报,以便确定最佳处理方案。
8.7 事故处理完毕,事故责任人、负责人24小时内将整事件写出总结备案,并上报公司经理。
9.3.1 值班人员或第一时间发现停电人员应立即用对讲机或其它方式通知其它工程部人员和办公室前台及监控中心,工程部全体人员在得知停电后应立即赶往配电房。
9.3.2 当日值班人员应迅速判断停电原因(市政停电或机房故障停电),启动应急发电机并网工作,应急发电机常规情况下应处于自动启动和并电位置,同时检查应急发电机各运行参数是否正常,各油水位等是否正常。
9.3.3 值班人员以外的其他修东西的人应首先启动电梯应急救人程序放出被困人员,然后协助值班人员检查配电房情况。
9.3.4 工程部主管接到停电通知后,应立即赶往现场,检查停电和发电情况。判明停电原因,证实电梯困人解救情况,通知监控中心向业主广播停电情况。如果是市政停电,致电供电部门了解停电原因和恢复供电时间,如果是配电房内故障停电,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同时将大体情况向经理汇报。
9.3.5 应急发电机运行期间,值班人员应随时检查发电供电情况,并抄表记录。
9.3.6 市政(或故障)恢复供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配电房操作规程逐个合闸供电,同时检查应急发电机停机情况并记录停机时间。
9.3.7 由工程部主管和值班人员同时确认恢复供电各处正常无误后离开现场,填写停电(或故障)处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