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9-14 19:12:57 | 作者: 整木定制
为了搞好电梯售后服务质量,提高用户的满意度,让公司更好地开拓市场,并能发挥维保人员的积极性,努力做好总职工作,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责任制度和奖励办法。
(1)承包方须遵守国家特定种类设备管理的有关法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 度,持证上岗。
(3)承包方工作中严格按照发包方与客户签定的《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中乙方责任和《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单》上对应的名细,实施维保工作,且工作中不包含零配件和大、中修、整改及请款收帐。
(4)每部电梯每月不少于2次维护保养,并做好有用户签名的记录单/ 季度和年度维修记录表。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并能顺利通过年审。
(5)维保人须与用户有关人员搞好关系,服务态度要让用户满意。对 于不能及时赶至现场时,应立即通知公司配合,公司将另派员去维修,配合单次记录到公司整改项目需要配合中,以劳动抵除或从维保费中扣除50%台次。
(6)维保人如果在维保中遇到本人技术和能力处理的事情,应立即通 知公司,公司另行处理。
(7)维保人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通讯费用、社保费用均自理。发 包方只承担合同期内,每年为承包作业人员购买《特种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8)维保人须保障出行、现场作业的自身安全,以及他人的安全。由 于操作不当或违犯法律而造成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9)自协议生效后,维保人不得再接其它电梯公司的维保养业务,以 免影响本职工作,不得擅自离岗或炒更。
(10) 维保人任务不足或任务超量应及时向总部报告,便于及时作出调整。 其中发包方一定要保证,承包方每年每月有足一百台以上被保养电梯,来保证承包方利益。
(11) 在合同期内发包方按物价上涨趋势,以单台梯承包价120元的 8%每年递增一次每台梯的维保费。
(12) 必须要24小时服务,接到维修通知在道路允许情况下必须2小时 内到达。
(2)维保人所保养的电梯因服务不到位丢失的,将处以一个月保养费的 罚款。
(4)维保人提供新安装业务的,一经成功给予一定业务提成,提成比例 视价格而定。
(5)维保中所要换掉配件,一律报告公司报价更换,(个别紧急状况,小额配件,征得公司同意后,自行处理,但应尽快回公司交清维修配件单。)严禁私自更换收取用户费用,否则罚款100元。
(6)对于客户提出的问题不能立即处理,或电梯带病运行、不能及时处 理或反馈给公司的,每次罚款50元。
(7)对于持证质检员、安检员提出的维保问题不立即处理的,每次处罚 100元,对于违反操作规程或不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每次处罚50元。
(8)每月3日前乙方回总部上月工作情况,交清上个月维保工作记录。 以便核算维保费。逾期不将维保记录单、换件单及时交予总部,对记录缺损或不全,将每张记录单处罚50元。
(10) 合同生效期为三年,如有一方违约,须提前两个月告知对方, 并罚违约金五千元。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整体向前发展,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 项目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互利共赢、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项目实际订立本协议。
自 年 月 日工人实际开工日(即实际进场之日)起算,至 年 月 日止(最终以甲方现场验收与技术协议要求达到的各项指标相符),全部工期 天。
主合同规定的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和业主合理的质量控制项下的约定。
1、施工现场环境清洁度应基本符合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乙方必须保持现场整洁,对场地相关机器设备及零部件做好规划,对承包人员做好安全及素质教育工作;
2、乙方必须在每一个重大、紧要工作环节指派项目组长亲临现场指挥,防止错误施工而返工、人员调度不灵而误工及现场安全事故的出现。
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操作规程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甲方劳动保护措施不全及施救不力出现的工亡或工伤,甲方承担事故的连带责任,但经双方认可的可以免责的事由除外;
2、无法预测或不可控制的意外伤亡事故的处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职工伤亡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2)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如发生农民工到公司反映项目部工资没有按时支付的情况,公司代扣部分工程款,用于支付项目部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处罚项目部主要负责人。
3、工程完工后,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复后由财务部拨付工程尾款;
(1)提前完成: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前完成承包项目,可以优先进入下一个项目的承包;
(2)推后完成:扣除非正常的延误时间后,按工程造价的2%扣除;超过20天,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公司损失的10%。
1、乙方在公司指导下安排生产进度,承包过程中不得将承包项目另行转包给他人,在不损害双方利益前提下乙方实行辅项目分包,必须提前15天征得甲方同意;禁止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项目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对项目进度及项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检查项有:
3、甲方对乙方负有提供人力资源、生产材料、设施设备、生产用具、生产场地、生产辅助性资金、办公资料、劳动保护等的协助义务,一旦甲方出现违约行为,乙方可据此顺延项目进度。
4、乙方对全体承包人可实施先进的生产激励措施,根据生产情况,乙方可灵活安排员工加班或调休。
十一、本协议与主合同各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
十二、协议履行后,单方对协议的个别条款存在争议或异议,除主合同外,内部承包协议引致的纠纷不诉诸法律,由双方或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份承担各自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双方就《__修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1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
1.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战争、台风、水灾、雪灾等自然灾害事件。
1.4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乙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2.3项目主要危险点源及危害:起重吊装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焊接时的灼伤、火灾、爆炸、尘毒、噪声、施工现场的流动污染源(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生产污水、车辆尾气、工业噪声等)、冬季施工中的低温冻伤等所有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情况。
3.1.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3.1.2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1.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有权对租赁使用的乙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3.1.4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及其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监督乙方立即处理发生的各种安全隐患。
3.1.5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3.2.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
3.2.3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中油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3.2.8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予以传递。
3.2.9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有关体系管理的受控文件予以维护和保密,不得出现遗失、外借等情况。
3.3.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4.1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例卷,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3.4.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3.4.3乙方在任何时间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违章、违约、违禁、暴力或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应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4.4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3.4.5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3.4.6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直接对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办理业务。
3.4.7乙方必须按照本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4.8对于易燃爆的材料乙方应专门妥善保管,并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在客观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
3.4.9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乙方有义务予以爱护保护,若其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由乙方负责赔偿并及时报告甲方。
3.4.10进入甲方施工时,如需动火、动土、动电、高空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需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4.1乙方应制定安全、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4.2发生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乙方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特大事故,同时立即报告甲方单位,不得拖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4.3乙方应负责组织事故的抢救工作,甲方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便利条件。对重特大事故,乙方在无法组织有效抢救、救护,无法防止事故扩大时,应当立即提请甲方组织事故抢救。事故应急抢救费用由事故责任方事急抢救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乙方单位应按照国家和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事故调查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重特大事故涉及甲乙双方或第三方责任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由甲乙双方或第三方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
5.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首先依据合同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__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5.4乙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修理质量导致的事故及次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5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6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及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经查证属实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5000元,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6.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主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合同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本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随主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而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与主合同同时生效,并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正在使用的套自动感应门进行维修和保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如发现自动门有故障,本市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或电话联系最早处理时间,未按时按 30元/次从维保费用中扣除。
二、 自动门主机维护与保养、活动门页止摆器、密封胶条、自动门主机内部各种紧固件螺丝一年内免费保修和更换。
四、 甲方支会乙方自动门维修保养费¥:X元/年,大写:,款项甲方一次性付清;
五、 甲使用的自动感应门如需更换配件,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选用乙方提供的配件,乙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
七、 本协议有效期有 壹 年,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止。到期如需续签,由双方另行签订。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后附设备明细。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城区以内的用户,乙方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各县区的用户,乙方在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5、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甲方按_________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
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日期:__年__月__日
乙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 号: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将终止合同,均应在终止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合同继续有效;若双方需更改合同,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
第一期付款在合同签订后第1个月第二周内,付合同50%的款,人民币 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整 。
第二期付款在合同期最后一个月内支付,付合同款的另50%人民币 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整 。
4.1 每月2次,在正常工作日(即非公休日上午八点至下午五点)内由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并例行保养。附保养明细(按国家标准制定)
4.14 检查光幕是否可靠,运行舒适感良好,运行时无异响,平层符合要求。
4.15 检查并恢复轿内报警装置和对讲电线 每年做一次空载安全钳联动试验,使其正常可靠。
4.17 当电梯发生故障时,乙方技术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紧急处理。
1.1甲方应按第三条的规定支付保养维修服务费。若甲方未按时付款,并经乙方书面催收超过一个月仍不支付时,乙方可终止合约,并保留追收应收取的保养维修服务费及其它收费的权利。
1.2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意外,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情况,使乙方能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或协助。
1.3为了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行,需要更换零件、部件或进行小型收费工程,费用在100元以下,乙方免费维修,零部件价值在100元以上的费用,乙方将预先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实施,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开具正规的发票。
1.4设备因第六条延第一项所列事项而损坏,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先将受影响部分进行修理、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排除故障应限时,确保正常运行。同时需要修及更换零件、部件,乙方应尽快将报价单送交甲方确认。
1.5常用易损零件由乙方有偿提供(乙方应有零部件备用库),特殊零部件乙方将以报价单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署后由乙方订购,其费用由甲方提供。
2.2乙方负责派出保养维修人员按定期保养与检查的项目和程序,对设备进行检查、调整、修理、加油和润滑,使设备保持安全、正常状态。每次定期保养与检查记录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建档备查。
2.3乙方负责24小时提供紧急故障处理和意外事件的技术服务,并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派出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一般故障2小时内处理完成,确保电梯以最快速度恢复正常运行。特殊故障需甲方确认恢复时间,若不能再确认的时间内完成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2.5乙方对设备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得到必要的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确保年检一次合格,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6乙方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及安全检查的标准,是以国家制定的有关电梯的法规、标准为依据。
2.7若乙方职员在保养电梯时因疏忽失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设备、财产损失或第三方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2.8乙方应加强员工的高空作业、安全用电教育,不到与本职无关的场所及场地。
2.9乙方每半年一次组织甲方工程人员进行电梯困人解救、巡检等基础知识培训。
2.10乙方应教育员工节约用水、用电,按规定处理因维修产生的棉纱、废机油等。
2.11乙方应根据电梯的使用年限准备相应的配件及易损件,尽可能确保电梯故障时不会因无配件 更换而影响正常运行。
1、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损失(如罢工、火灾、爆炸、盗窃、水灾、地震、台风、暴乱、骚动、战争、蓄意破坏等)以及不符合设备的功能、特性使用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执行发生的分歧、毁约、账务及其他纠纷,原则上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绝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方通过协商处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本合同的效力,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适用本合同的约定。
4、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电梯在维保期内,每台电梯不得出现三次以上因维保不到位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的故障,每 超过一次扣罚乙方10%的该台电梯的当月维保费。
2、电梯因保养原因出现一次关人现象时,每次扣罚乙方10%的该台电梯的当月维保费。
3、乙方应保证每月两次对所维保的电梯进行维保,每少一次扣罚乙方该台电梯当月维保费的50%。
4、乙方未能按乙方提供的保养计划进行维修、保养,超过一个保养循环期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万 分之四的违约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直接损失。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电梯故障和逾期未维修、保养,乙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必要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为确保电梯日常运行、维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北京电梯安全监察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规定,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 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消防,治安教育,确保施工安全。要持证上岗,必须做到岗位证书与岗位人员人证相符,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工程做业。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发生人身和机械事故。因违规操作出现的人身和机械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2、 施工工地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由专人管理维护确保安全有效。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施工人员配备防护工具,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事故。
3、 施工人员不许以任何理由与业主(住户)发生矛盾和口角,如因此与业主(住户)发生矛盾和口角,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施工单位要负全部责任。
4、 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安全检查管理。施工过程中因违规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
5、 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甲、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定期对操作人员培训、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6、 根据国家标准及《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B、在轿厢内检修保养时,严禁将外厅门敞开走车,检查操作盘各按钮应灵活可靠,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
C、因故厅门不能关闭时,必须派专人监护或装好牢固可靠的防护栏,挂好明显警告牌,防止他人误入坠落。
A、进入轿厢顶上以前,首先要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理想的位置上,不可只看楼层指示灯,即进入井道,防止踏空坠落。
C、在任何情况下,不可跨于轿厢与厅门之间进行工作,更不可将身体某部位探于中间梁下,厅门口下及各种支架下进行工作。如确需要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A、在机房内经行维修时,除因工作需要且有绝对把握外,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挂标示牌,并派专人看守。
B、因工作需要在机房操作轿厢时,必须与轿箱内或轿厢上的人员联系好,将轿厢门、厅门安全关闭,门锁作业正常方可开车。严禁在厅门敞开的情况下开动轿厢。
C、机房进行走车时必须与轿箱内的人员联系好,两人操作且断开电源。防止抱闸打开产生溜车,操作抱闸人员应断续工作并随时做好刹车准备。
A、首先断开急停开关再下到底坑工作,如工作需要开车时,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确保安全,并派专人看管监护。
(1)电梯冲顶:电梯内如有乘客,工作人员要首先将动力电源断开,再将乘客按救援方法安全放出处理故障,放下轿厢。
(2)电梯蹲底:首先断开动力电源,按救援方法将乘客安全放出,如轿厢地坎高于厅门地坎超过60公分,则不允许轿厢内人员外出,采取安全措施将人放出。
(3)电梯不关门:在处理故障时,一定注意有随时走车的可能,此时不准载客,维修人员要注意电梯突然启动,以防伤人。严禁不关门走车,以防他人误入坠落。
(4)电梯不开门:听从维修人员的指挥,不要慌乱,然后再排除故障,轿厢停于不安全位置,不要开门。
(5)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在机房短接门锁接点开车。如因工作需要,只允许短时间在专人监护下,但应尽量抓紧时间排除故障,拆除短接线恢复正常。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电梯设备的法律规章规程和标准并组织具体实施。
4、主持编制特种设备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常规检查计划并对执行情况做检查。
10、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甲方:将都匀筑匀大厦2台电梯22层1000kg提升速度1.6/S生产厂杭州新马电梯有限公司,电梯使用已有十多年,特检所年审时,提出整改如不整改存有安全风险隐患电梯不得使用,1、增加上行超速安全装置(夹绳器),2、更换全部接触器,3、安全开关,4、控制主电脑板,及其它相关零件(附更换件清单)。
一、工期:收到预付款十天内材料全部到货,现场施工时间六至八天,申报验收。
二、我公司在施工期间应有今后保修单位人员参加检查验收是否按更换清单零部件更换。
三、更换下来的原材料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运走,施工时甲方电梯管理人员应配合乙方工作,施工期间应保持一台电梯运行。
六、检查每层厅门、门锁天关,更换部份门下脚,轿门下脚二台均更换,厅门上坎,地坎卫生,机房轿顶井道地坑全面清理卫生。
七、全部维修调整工作完成,电梯投入试运行达到要求后再更换控制主电脑板,全面调试合格由乙方负责填写自检报告由甲方及时申报特检所验收。
八、付款方式:双方签订二台电梯维修合同,预付40000.00元,提供收款收据结算时提供发票肆万元整,维修整改完毕,特检所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发票结清余款合同完成。乙方更换的零部件在正常使用12个月内如有质量不良自然损坏乙方免费负责更换。 本协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供甲、乙对方共同执行本协议共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做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正在使用的套自动感应门做维修和保养达成如下协议:一、 甲方如发现自动门有故障,本市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或电话联系最早处理时间,未按时按 30元/次从维保...